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 (二批次)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隆茨曲生鲜店销售的干山药片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调查查明,现场未发现该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食用完毕。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35.15元;2、罚款1000元。罚没款共计1235.15元。
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早贵便利店销售的散装精品铁棍山药片去皮手工淮山药片干货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调查查明,现场未发现该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食用完毕。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知道产品不合格后,立即张贴了召回公告,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59.62元;2、罚款1000元。罚没款共计1159.62元。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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