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1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行政执法局党委(含原区行政执法大队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2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行政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行政执法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研究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制定《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细化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岗、压力到人、责任到底,以最高的政治标准、最严的工作要求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任务高质量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凝聚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局党委迅速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石家军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中心)、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整改工作,强化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切实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高质高效推进。
(三)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动。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认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上手、具体推进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确保项项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条条能销号。
截至2025年8月21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个大类28项具体问题,完成整改26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
(一)“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8年11月巡察反馈问题出现反弹
(1)执法取证不充分
整改进展:一是今年2月以来,召开了7次法制员培训会,针对各类案件的办理法律法规、办理程序进行了学习培训,严格规范执法标准及流程。二是针对渣土案件法制审核发现问题时,出具审核意见中明确指出问题并要求更正,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渣土案件办理的专题培训会议,并将定期组织培训会议,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
(2)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进展: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落实巡视整改的要求,已重新修订、完善我局财经制度,已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严格报账流程、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严守财经纪律。
(3)关于“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进展:已制定2025年度廉政(警示)教育计划;收集编发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报7次;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机关党员干部120余人到湖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参观、实地接受警示教育1次;邀请省委党校教师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1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各类警示教育片7次;针对刘某某案多次利用各类会议及廉政党课开展以案示警教育。
(4)渣土执法自由裁量运用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已在直属大队增设三中队,明确专人办案,履行渣土执法和办案职能,不再对街道大队进行线索移交。2025年5月28日制定印发《渣土案件办理职责分工》制度,实行渣土执法办案查、办分离机制。二是3月份已组织直属大队三中队全体人员学习《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并开展定期自查,对自由裁量权运用不规范的行为立行立改。三是法制科严格审核渣土处罚案卷,2025年共计对6起渣土案件要求补充证据,3起案件纠正了适用条款,5起案件严格审核自由裁量基准。
2.2020年4月巡察反馈问题出现反弹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
整改进展:已制定《关于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方案》,并对调研时间、内容、方式、要求等进行了明确,截至2025年7月底,已收集班子下基层调研信息11条。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
整改进展: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局党委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形势任务及要求精神进行专题辅导、传导压力;已制定2025年度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对各大队及机关支部党建进行多次检查督促,并在二季度《综合考核通报》中予以体现;制定了中层以上负责干部的廉洁自律《承诺书》;重点、重要岗位人员办理“三重一大”事项时均签订了《双廉承诺书》,廉政风险防控到位。
(二)“履行主责主业存在偏差,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3.“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每次会议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由党委书记带领传达学习,并安排一名班子成员交流发言,做到学有所感、学有所悟,与执法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确保重要精神落到实处。2025年2月21日巡察反馈会以来,共召开党委会24次,自2025年6月下旬开始,进一步完善第一议题学习要求,安排分管领导作交流发言8次。
4.刚性执法
整改进展:一是在法制员培训中传达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今年2月以来,召开了7次法制员培训会;二是对常见案件根据违法情节裁量制定相关处罚标准。2025年7月28日出台《关于食品零售、服务环节减轻行政处罚的适用指引(暂行)》,对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处罚,在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时,也综合考虑当事人经营规模大小、涉案货值金额大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是否初次违法、是否主动改正、是否造成危害后果等因素。今年1-6月,已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41起。三是加大对个案的监督力度,通过案审会集体讨论对重大案件进行审议,综合案件情况,纠正承办机构不符合同案同罚、处罚标准不一致的意见,今年已纠正案件5件,审议通过不予处罚案件25件,审议通过减轻处罚案件70件;四是法院已于2024年12月解除对蔡某华的高消费限制。
5.有案不立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源头监管。2025年1月-7月,我局先后两次致函区市场监管局,建议其强化日常监管,督促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溯源线索频次高的批发商家开展重点抽样检验并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二是聚焦高频风险实施重点抽检。针对3次及以上的溯源线索进行重点抽检,并报送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12月,我局对两家水产经营部开展执法抽检,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针对2025年1月-7月某海鲜水产批发市场内溯源问题及抽检不合格频次高(3次及以上)的10家批发商家,我局已委托第三方检验公司进行执法抽检,属地行政执法大队具体配合抽检,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风险防患。2025年7月25日,已完成对上述10家批发商家的执法抽检工作。经检验,上述10家批发商家所检项目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三是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2025年1月-7月,我局对某海鲜水产批发市场内批发商家的违法行为已累计立案查处15起。四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2025年1月-7月,我局已开展法制员业务培训7次,强化执法干部在办案中对行政处罚法与单行法律、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适用的能力,规范执法行为。
6.类案不同罚
整改进展:一是建立了处罚案件登记台账;二是在法制员培训中传达同案同罚的执法理念,今年2月以来,召开了7次法制员培训会;三是加大对个案的监督力度,通过案审会集体讨论对重大案件进行审议,纠正承办机构不符合同案同罚、处罚标准不一致的意见,今年已变更案件5起,审议通过不予处罚案件25件,审议通过减轻处罚案件70件。
7.办法不多,被动办案
整改进展:一是2025年4月30日,我局已制定系列暂行制度,其中对办公会议制度中专题会议拟修改完善为由相应的班子成员召集,具体条线负责组织,视需要召开;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召开,讨论相关业务工作及其它需会议决定的事项,如上级交办问题专题部署会,重点工作事项专题推进会。疑难、复杂案件专题研讨会等。二是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落实法制学习制度。2025年3月10日下发了本年度法制学习内容,要求每月不少于5个学时的法制学习,在每个季度法制考核中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将学习情况纳入法制考核内容。今年以来开展了7次全局法制员培训。三是加强同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我局已于2025年6月16日,将“职业打假人”涉嫌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线索移送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处理。
8.小错重罚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落实年度法制学习计划,通过各大队日常自学、月度法制员培训、年度全局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等方式,学习各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等规定,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落实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理念,切实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法治理念,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已召开全局法制员培训7次。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幅度,对常见案件根据违法情节裁量制定相关处罚标准。2025年7月28日出台《关于食品零售、服务环节减轻行政处罚的适用指引(暂行)》,如对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处罚,在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时,也综合考虑当事人经营规模大小、涉案货值金额大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是否初次违法、是否主动改正、是否造成危害后果等因素。今年1-6月,已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41起。三是法院已于2025年7月17日解除对某蔬菜店经营者的高消费限制。
9.首违被罚
整改进展:一是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落实法制学习制度。2025年3月10日下发了本年度法制学习内容,要求每月不少于5个学时的法制学习,在每个季度法制考核中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将学习情况纳入法制考核内容。今年以来开展了7次全局法制员培训。二是在案件办理和案件审核中严格把关首违免罚、轻微免罚的执法理念,加大案件审核把关力度,各大队设立了法制员岗位。截止7月23日,共办理不予处罚、免于处罚案件109起。
10.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2025年1-7月,每月下发了学习方案。会上,由中心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每月安排2名发言人员(因8月班子成员变动,现班子成员一正三副,8月以后安排1名发言人员)围绕当月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最后由中心组组长作总结讲话。会后,及时做好学习综述,整理相关资料并归档。二是截止目前,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7月10日召开第二次专题研究会议。
11.党委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深入
整改进展:严格按整改方案落实,一是已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7月10日召开第二次专题研究会议和半年度工作汇报会,二是计划于第四季度开展督查。
12.分析研判机制落实不严
整改进展:严格按整改方案落实,计划于第四季度召开分析研判会议。
13.有案不查
整改进展:一是已在直属大队增设三中队,明确专人办案,履行渣土执法和办案职能,不再对街道大队进行线索移交。2025年5月28日制定印发《渣土案件办理职责分工》制度,实行渣土执法办案查、办分离机制。二是所有渣土类案件线索全部通过区级执法办案平台“执法通”办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需上案审会的案件严格按照流程上会审议。对相关部门确因案情需要移交驻街大队的,法制部门审查登记,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指挥调度中心统一交办。三是为提升营商环境和支持项目降本增效,对渣土清运违法情节轻微能及时整改、积极配合的当事人,执法人员将固定证据,不予扣车,依法依程序处理。截止目前办理渣土案件65起。四是完善车辆扣押进出场登记制度,已建立完善车辆进出场台账。五是对东岸大队不及时立案和违规收缴罚款的办案人员和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和督察科进行了约谈,并通报全局,明确工作纪律。下一步根据区纪委核实情况和工作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14.案件线索移交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已在直属大队增设三中队,明确专人办案,履行渣土执法和办案职能,不再对街道大队进行线索移交。2025年5月28日制定印发《渣土案件办理职责分工》制度,实行渣土执法办案查、办分离机制。二是执法人员进一步学习并严格按照《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执法办案,由法制科对每起案件的自由裁量基准严格审核。三是上级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的渣土案件线索由法制部门审查登记,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执法信息指挥调度中心统一交办。
15.执法人员办案减轻处罚
整改进展:一是以上案件均依法处罚,但办案人员为缩短办案时长,未实地丈量涉案车辆装载体积,另因对建设施工方溯源困难导致未能追根溯源等情况,案件相关的东岸、马坡岭大队已组织对相关办案人员的教育,加强层级案件审核。二是为规范管理,针对民生、小、散、应急等施工项目未办理渣土处置许可证的,已制作了临时报备单,由施工单位报相应的街道或部门,并报请区分管领导签字。三是取证时严格丈量车身尺寸,并多角度拍摄装载情况,科学严谨的收集相关证据,严格根据违法事实按照“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四是严格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需溯源的案件,全力查处相关责任方,查实证据,处罚到位。五是加强法制审核,严格把关,对需溯源的案件一查到底。
16.简单办案
整改进展:一是每天采用守点和巡查的方式对辖区内工地和道路进行巡查和管控,每周联合交警、交通、渣土事务中心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及时发现违法渣土运输行为,重点打击在我区乱倾倒渣土的行为。二是针对民生、小、散、应急等施工项目未办理渣土处置许可证的,已制作了临时报备单,由施工单位报相应的街道或部门,并报请区分管领导签字。三是东湖大队副大队长借调至直属大队三中队渣土执法负责人何某某因涉嫌违法违纪已被芙蓉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下一步将根据区纪委核实情况和工作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17.扣押、没收物品出入库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已建立暂扣物资出入库台账,制定没收物品清查盘存制度;二是已将仓库内没收财物盘存并报告财政部门。
18.涉案财物保管监管不当,罚没仓库条件简陋落后
整改进展:原行政执法大队由于使用原旧址办公,办公楼陈旧(房龄超30年)、办公条件简陋,罚没仓库使用的原旧址办公楼外临街门面,故仓库条件简陋落后,2024年11月1日,行政执法局搬迁到新的办公楼后,罚没物资仓库搬迁到新房间,干净、整洁。一是办公室对已达到法定暂扣期限尚未退回或转扣押的暂扣物品,及时联系相应大队,依法将转没收的物品尽快交到计划财务科。二是搬迁新的罚没物资仓库,仓库配备摄像头、防盗门,安装货架,罚没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整齐。
19.罚没物资销毁图简单省事,未实现处置价值最大化
整改进展:原大队罚没物资处置是与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罚没物资处置合同。按照罚没物资销毁的流程,案件结案后超过半年以上的罚没物资可以处置,由于处置合同中有每台车装卸费和每台车运输费的收费项目,从节约财政资金的角度,我局会累计到至少装满一台车的处置物资后才会联系处置公司进行处置。软电线、电缆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如果只是简单的剥离塑料外管变卖,可能存在被不法之人重新装配塑料软管又流入市场造成安全隐患,如果剥离塑料软管后熔炼售卖残值,考虑到物品量不大,重新寻找有资质熔炼的公司处理再售卖,残值不抵成本。电线、电缆、蓄电池和消防接口等属于假冒伪劣产品,由于其特殊性,考虑到其流入市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因此选择直接销毁。今后,我局将对罚没物资分类盘点后报区财政审批,按区财政要求进行处置。
20.制度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已建立《芙蓉区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芙蓉区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其中包含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的调阅监督制度两项制度)。
(三)“全面从严管党治队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还没有扎紧扎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2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扛实扛牢
整改进展: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制订下发了《关于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内部监督举报机制的通知》,确保监督渠道畅通,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姑息迁就,组织处理5人。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先后组织51名年轻干部、47非副科职中层干部及48名新进公务员召开思想教育座谈会,帮助、督促扣好廉政“纽扣”。三是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局《廉政履职风险防控手册》,组织中层以上正职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防控廉政风险。四是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逐一与各大队长及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了例行廉政谈话提醒,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及时到联点大队讲廉政党课等,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意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对纪法更有敬畏感。
22.培训费开支不规范
整改进展:2021年-2024年职工培训,由于工作人员不熟悉支付和采购相关规定,且为了文印资料及时增补,将资料文印和培训用品费连同住宿、会议室租赁、职工就餐费用打包给了培训承包商。今后我局的综合素质培训,资料文印和培训用品会由办公室按照培训标准提前采购,授课费由我局直接对接授课老师,按照标准发放授课费,不再将以上费用打包给培训承包方,并完善培训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培训经费。
23.律师费用过高
整改进展:2025年度我局通过三方询价方式采购法律顾问服务。前期,对标长沙市五区同类单位的法律服务最新中标价,并专门征求区司法局意见,拟定本次询价标准。因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了律师坐班天数、服务内容等,经综合比对最终确定与某律师事务所签约,较2024年度压减6.5万元。
24.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薄弱
整改进展:一是已修订完善《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二是对拆卸的旧空调已报告区财政局国资办履行报废程序。三是已组织对东屯渡大队、定王台大队、五里牌大队的执法数据信息采集站进行维修。四是已组织各大队对执法数据信息采集站的使用进行培训。五是督察科将执法数据信息采集站设备的使用情况纳入了对各大队的日常监督检查。
25.政府采购执行不严格
整改进展:一是2018年4月17日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定下两家检测公司作为原大队油烟检测服务商,定点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018-2020年)。2021年合同到期后,重新进行三方询价,选择某检测公司签订合同。二是我局已重新修订报账流程,重新确立验收小组成员,对于机械设备租赁和劳务外包报账资料,验收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辖区大队大队长和一名参加行动的执法干部担任组员。三是由于电子卖场2021年底上线,上线后可选择的文印商不多,为了保障工作的时效性,就近选择区政府定点的文印机构,采购其印刷服务。我局已重新修订财务制度,其中采购制度中注明,在服务、质量相同的前提下,选择价格较低的电子卖场采购印刷服务。四是我局已重新发文确定验收小组成员,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验收手续,严格遵守“直接参与项目采购的人员不得作为验收负责人”的规定。
26.财务核算有漏洞。
整改进展:一是银行代发明细单单独存档未放入凭证。局工会会员缴费明细表已单独打印装订,2025年1月至今,每月工会会员缴费明细表和银行代发明细表都放进当月对应的凭证。二是物业公司于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向我局提出申请,因疫情期间物业公司春节假期放弃休假,配合防疫要求,做好人员排查、楼栋巡查等工作,申请春节补助,2021年1月29日局班子会议讨论,同意给予12名春节期间值班的物业人员发放值班补助。2022年1月6日和2023年1月3日均过会讨论,一致同意按照物业公司的报告将12名值班人员慰问费统一支付到物业主管个人账号。后经物业回函,值班补助已发放至值班人员。我局将会举一反三,严守财经纪律。三是已完成立行立改,完善我局财经制度,明确规定由财经审批人作为报账最终审批人。
(四)“落实党在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7.“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进展:一是已对《“三重一大”制度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完善、更新,并于2025年4月30日,以制度汇编的形式发布试行稿,通过试运行对相关内容再优化完善,确保制度运行符合规定、符合实际。会前及时邀请驻局纪检组参加并如实记录。重大事项分步骤实行事前、事后充分讨论,由班子成员陈述详情后依次发言表态,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发言。二是2022年2月14日原大队班子会议纪要中有对于采购9台工具车及1.3万的招标代理费进行了讨论,现已整改将会议纪要复印补充进凭证。下一步,财务人员将从严谨的工作态度审核报账的原始凭证,及时将能真实反映业务的附件完善齐全。三是由于2023年2月初春节假期刚结束,全区拆违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召开在即,为了展示拆违成果、督促拆违进度、确保拆违工作落实,原大队牵头制作《凝心聚力 攻坚克难》违法建设典型问题专题片视频,因时间紧迫,没有进行事前动议,仅进行了三方询价确定视频制作公司,今后我局将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事前充分讨论、事后表决付款。
28.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进展:一是已通过中层干部会、警示教育会、党课等多种方式,强调支部委员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发挥模范作用。二是已下发通知,要求下级党组织在推优或评定优秀党员时,要认真对照《关于受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的答复意见》,评定等次。三是局党委对202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进行了严格把关,未出现不符合党员民主评议等次的要求。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长效,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能和务实举措,确保整改成效常态长效、落地见效。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内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和松劲心态,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保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廉洁自律的执法铁军。
(二)强化政治担当,抓实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提升的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久久为功、常态长效,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三)健全制度机制,狠抓执行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与制度治理相结合,深挖根源、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杜绝一类问题。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健全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680226;电子邮箱frxzzfj@163.com。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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