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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5-01-13     来源:芙蓉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124日至202427,区委第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41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515日印发《中共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同时强化责任传导,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领导责任,巡察反馈的27个问题班子成员全部认领。我局先后5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工作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26个,并将长期坚持。长期整改问题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整改1。

    (一)局党组对开展主题教育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

    此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教育,进一步压实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将党建新理论、新政策、新任务纳入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2024年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根据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党组会、支委会已召开5专题会议研究该项工作,并制定详细的教育方案。二是确保各项学习任务有序推进,坚持月初召开支委(扩大)会议,明确每月学习重点,定期督促各党小组学习开展情况,2024各党小组已召开12次会议。

    (二)支部主题教育未按时间阶段推进问题的整改措施

    此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坚持月初召开支委(扩大)会议,明确每月学习重点,定期督促各党小组开展学习,2024年各党小组已召开12次会议。强化青年干部学习,积极开展青年干部学习活动,确保各项学习任务有序推进。

    (三)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问题的整改措施

    此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出台《中共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要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2024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4次。二是坚持逢会必学,将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四)意识形态工作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措施

    此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一是落实好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的要求,半年度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二是管控好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新闻稿件审核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准确无误。定期更新文化墙,抓好宣传阵地管理。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做到如实记录,定期整理。

    (五)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此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对经济领域意识形态进行分析,排查存在的风险,剖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措施,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二是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抓总、抓严、抓细,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

    (六)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的整改措施

    此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以前年度下达至单位的预算内指标进行清理,区级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未使用完的不再结转;2023年下达至单位的预算内指标不再结转。二是我局下达《芙蓉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24年预算编制按照统筹平衡、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原则,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绩效为核心,打破支出基数概念,清理长期固化的支出项目,取消和压减实施依据不充分、非必要实施、绩效不佳以及已经完成的项目。

    (七)非税收入征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

    此问题已经整改完成。资产租金收入全部执收到位,后续将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不定期开展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部门支出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此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制定出台《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芙财发〔20245号),修订完善财务财产管理相关制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规范支出管理。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参加2024年芙蓉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确保经费使用范围、标准符合规定。

    (九)财务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出台《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芙财发〔20245号),印发《关于成立采购、验收领导小组的通知》(芙财发〔20246号),进一步规范全局财务财产管理。二是后续严格贯彻执行《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参加2024年芙蓉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教育引导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完善报账手续。

    (十)对全区的固定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已向所有存在问题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收到各单位提交的整改回函及整改佐证材料。向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协同发送《关于报送资产专项核查整改进度的函》,要求各单位报送最新整改进度。二是制定《芙蓉区办公资产清查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方案》,开展全区办公资产清查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三是将整改情况与单位2025年度资产配置预算编制挂勾,进一步压实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

    (十一)对全区移交区城建投的经营性资产监管不到位,国有资产未能实现有效的保值增值问题的整改措施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初,将区城建投存量资产盘活纳入区十大专项行动存量资源挖潜增效任务中,并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定期跟进完成情况。二是制定相关文件,对国企财务、投资、运营等关键领域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有效提升国企监管力度,确保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完成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登记核查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底数清晰,权属明确,为国有资产的高效运营打下坚实基础。

    (十二)对全区政府采购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及时转发市采购关于集采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文件,对集采目录内的产品在电子卖场采购和平台备案做进一步的要求。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对电脑设备采购方式和备案要求进行强调和宣讲,并全区各单位负责采购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时着重强调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在支付环节加强对采购和备案问题的监管和审查。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采购单位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采购业务管理,严格要求各单位按规定在电子卖场采购电脑并在政府采购服务平台备案。

    (十三)自行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验收小组签字验收程序,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制定出台《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芙财发〔20245号),印发《关于成立采购、验收领导小组的通知》(芙财发〔20246号),规范验收程序,要求严格履行采购、验收领导小组成员职责,确保程序规范。三是加强日常办公用品采买管理,严格按计划进行采购,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所有办公用品均从电子卖场采购。四是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全区的财政业务培训,加强具体采购经办人员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熟悉采购流程。

    (十四)预算评审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建立了《评审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并按《办法》规定依据误差金额对评审员进行了绩效考核。二是建立了《预算项目误差统计表》,对专项调查审计报告中涉及误差金额的事项进行记录,并在该项目结算时对照记录情况逐一核对,确保评审质量。三是后续项目举一反三,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进行预算评审,准确计算工程量。

    (十五)结算评审超期现象突出且评审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建立了《评审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并按《办法》规定对东牌楼项目责任评审员进行了绩效考核。2024 12日制定并施行了《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项目退窗管理办法》,对于无法继续开展评审工作的项目,按《办法》规定进行退窗处理。后续,将持续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解决项目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四是组织全体评审员及中介机构全力推进项目评审,力争积压项目清理取得阶段性进展。

    (十六)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不及时,影响全区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持续整改中。加强人员配备,组织专门力量对积压决算项目进行评审,制定计划分阶段推进,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15个以上积压决算评审项目,2025年完成60个,2026年年底之前将202312月前进窗积压项目清理完毕,并长期坚持。

    (十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将2022年绩效评价较差项目整改回头看纳入2024年度财政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并于9月对单位整改落实展开全面回头看,对于评价报告中所指出的城投滨河路项目投资概算偏大的问题,单位降低了送审金额,文体中心一标段项目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十八)委托外包服务过多造成资金浪费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质量,强化会计核算基础管理,保证预决算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严格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细化公开要素和标准,确保全区各预算单位集中限时公开。严格按照预算公开监督检查要求,明确由会计科承担监督检查职责,并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确保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效果。三是严控服务外包事项。根据《预算法》规定,按照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建设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工程款审核由各部门按内控制度执行,财政局开展监督检查。

    (十九)收文办理超期情况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芙蓉区财政局经费报告办理制度》《芙蓉区财政局收发文管理制度》,并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当日收文登记呈报,当日派发经办科室,做到案不积卷,文不过夜,切实提升办文的效率。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收发文工作;定时预警,以登记日为基准,在办公室收文系统中设置文件办理红橙绿警示灯,即以领取政府公文文件登记日为绿灯,7个自然日亮黄灯,10个自然日变红灯,提醒并督促文件经办科室,及时把握文件动向。

    (二十)生资金及涉企资金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根据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提醒,要求单位加强统筹和沟通,加快预算项目支出进度。二是科学编制预算,根据上年度执行情况对部分资金使用进度慢的项目进行压缩、调减。

    二十一党组主体责任压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立行立改、整改到位。一是立行立改,召开党组会,对党组成员分工进行明确,印发《中共芙蓉区财政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芙财党组〔20242号)文件,要求党组成员对自己肩负的主体责任内容清楚、明确,并定期组织学习。二是坚决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责任要求,将一岗双责责任制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报告中,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

    (二十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出台《中共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 要求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充分讨论后再表决。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做到如实记录,定期整理。

    (二十三)“‘清廉芙蓉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书面向纪检组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7次。二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每年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书面汇报1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十四)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机制,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风险进行梳理和排查,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出台了《芙蓉区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芙财党组〔20249号),明确防控措施。二是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多层次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堵塞存在的盲点”“漏洞,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十五)机关支部党建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设立“党建活动”科目专项核算党建经费支出。二是严格经费使用管理,组织支委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坚决落实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自行组织党建活动,不再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教育引导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二十六)财政监督职能发挥不够’‘规范财务报账凭证自觉性不强’等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立行立改、整改到位。一是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根据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全年开展12轮次专项检查;根据省市纪检等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省市、纪检条线安排的临时性检查,如惠农补贴加强上下联动,财审联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局财务财产管理。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教育引导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完善报账手续。

    (二十七)上级资金拨付不及时’‘经营性资产租金收取不到位’等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2021年和2022年上级资金已拨付整改到位。二是关于经营性资产租金收取不到位此问题已整改,截至目前,欠租金中可收回部分已全部收回,对于确实难以收回的欠租,按照国有资产坏账处理程序启动核销。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后续,我们将紧扣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加强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一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对照区委巡察组要求和局党组整改方案,对照具体问题的整改举措,定期督查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务求整改取得实效。二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和改革方法解决深层次问题,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完善制度建设。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把落实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纵深推进财源建设、资金保障、风险防控、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为芙蓉区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4683226;邮政信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958室,邮编410016;电子邮箱273128006@qq.com。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党组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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