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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430102G0106/2011-00042
  • 所属机构:芙蓉区政府
  • 机构地址: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机关大楼333-353室
  • 联系电话:0731-84683235
  • 负 责 人 :李跃红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 2024-01-19     来源:芙蓉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三)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及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主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并建立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勘界、调处边界争议。

(五)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开展村(居)务公开、城中村改造工作。

(六)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和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组织实施居家养老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殡葬改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和各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社会救助科(芙蓉区慈善会)

加强慈善事业促进工作,组织、指导慈善组织开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慈善精准救助相关工作。

2、养老服务科

指导芙蓉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芙蓉区社会福利中心的业务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管理工作;指导芙蓉区老年人的保障和服务工作;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区有关老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与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发展老龄事业,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公文印制、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民政系统群团工作。

4、社会事务科

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

5、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决策和管理。指导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拟订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指导村务、居务公开,开展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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