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芙蓉区辖区内民营企业申报初级职称初任人员集中审核的通知
为做好我区辖区内民营企业初级职称初任认定工作,经研究我办拟对申报初级职称初任认定人员进行集中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人事档案委托在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民企专业技术人员。
2、企业工商注册地在芙蓉区的民企专业技术人员。
注意:非在编教师(含民企教师及公办学校非在编教师)初级职称初任申报由芙蓉区教育局办理,联系电话:84683254。
二、申报条件
无需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行业专技人员可申报初级职称初任认定。
1、大专毕业并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可进行初级职称初任认定。
2、本科毕业并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可进行初级职称初任认定。
注意: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等需通过考试取得专业职称的行业类别,不予办理初级职称初任认定。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2份(须双面打印、粘贴照片并在文印店胶装,自己用胶水粘贴不符合要求)。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面空白处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带原件现场核查。
4、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过期或二维码不清晰无法扫码的不予受理)。
5、加盖公章的《公司申报初级职称初任职工花名册》。
6、本人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社保《个人账户单》(专科毕业提供近三年证明,本科毕业提供近一年证明),社保个人账户单在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或内五区政务大厅打印。
7、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申报新闻系列职称,需提供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证书、记者证复印件。带原件现场核查。
9、2-8项材料必须按标号先后顺序放置,申报材料需做封面并胶装成册。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每页复印件都由企业负责人或人事经理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公章名必须与《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上填报的单位或企业名称保持一致,每页复印件上需标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
10、一张两寸免冠彩照证件照(背面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打印证书用)。
四、办理时间
每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月、6月、9月、12月)的最后10个工作日受理初级职称初任认定申报材料。法定工作日受理申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五、办理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行政大楼10楼1053室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84683263。
附件: 1、《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2、《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填表说明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
4、《公司申报初级职称初任职工花名册》
5、《2020年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
长沙市芙蓉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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