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联合整治行动
2025年8月27日下午,由芙蓉区朝阳街道、荷花园街道分别牵头,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芙蓉大队、区文旅体局对辖区内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开展专项整治和拆除行动,共计拆除地面废旧接收设施设备12个。

此次行动旨在贯彻落实《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第九条、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龙8国际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龙8国际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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