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430102G0133/2014-00349
- 所属机构:芙蓉区政府
- 机构地址:长沙市文艺路8号
- 联系电话:0731-85198588
- 负 责 人 :张军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一、主要职能
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是隶属于芙蓉区龙8国际的职能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长沙市城市管理局指导,负责芙蓉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
负责宣传、组织学习、贯彻实施党中央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围绕工作中心,做好参谋助手、上传下达、信息反馈、协调调度工作;增强主动性,预见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强化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决策迅速落实和执行。负责各类来文、来电、来函的批转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局党委、行政文件、公函等文书材料等;负责公章的管理;负责文书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组织局党委、行政会议,整理会议资料,上报、反馈会议信息;负责新闻媒体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环卫长效机制;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财务管理科
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勤俭办事和民主理财的原则,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分类核算; 坚持财务审计监督,实行财务预算制度,严格按预算支出,指导、检查、监督全局的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务开支;负责条线上下协调、资料报送工作;负责账务凭证的审核、报销、管理工作,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负责工资、奖金、津贴和各项福利的发放工作;负责财经政策的宣传,检查、监督全局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金、印鉴和各类票据、凭证、财务软件的安全管理;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3、业务督查科
负责组织学习上级有关业务工作的法规、政策、指令,以及本局有关业务工作的办法、制度、标准、规定;负责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指导、督促、监督、协调,组织开展全局业务工作检查、考核、评比;负责业务条线对内对外协调工作;负责各种重大活动、突击行动工作的安排、组织、部署,负责制定、指导、检查、督促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落实;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环卫数字化平台信息的反馈、跟踪、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督促有关业务资料的起草、发放;负责调查、收集、整理、分析业务工作情况、信息、数据等资料;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基建科
负责基建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制定年度基建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站厕建设工作和局办公用房、地下通道、公共站厕、保洁车等基础设施的装饰和维修工程,负责施工项目验收和施工项目决算;负责局属物业管理工作和局管站厕、化粪池清掏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5、安全生产科
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编制并适时更新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组织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指导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整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巡检工作,通报单位生产和建设中违规、违章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违章行为;组织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组织和参加单位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6、工会
组织学习有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计生、退休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及上级精神,负责相关日常性事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基层相关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信息,做好资料的分类、归档工作;负责做好职工摸底、走访、慰问工作,牵头组织各项评先评优工作;协助局安委会、安技部门做好职工生产安全防护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7、劳动人事科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资政策、法规以及绩效管理考核的规章制度和办法,牵头组织全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技能、生产安全、职业道德、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局人事信息库和干部职工档案资料管理,办理各类人员工资的定级、晋升、薪酬核定和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薪酬报批手续;负责办理全局职工(含临聘人员)社会保险的审核、购买、异动、年审及等工作;负责全局职工(含临聘人员)的工伤认定及劳动仲裁、劳动纠纷的对内对外协调工作。负责办理人员异动手续;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标准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受理有关绩效考核方面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做好有关绩效考核工作的信息、数据的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并及时反馈劳动人事、财务部门,确定薪酬;负责修订、完善有关绩效考核工作的制度和细则;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8、纪检监察室
负责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局有关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对全局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意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局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做好纪检监察的宣传、解释工作,受理纪检监察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负责对局二级机构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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