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龙8国际关于印发《支持长沙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发〔2022〕15号
HNPR—2022—00009
长沙市龙8国际,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支持长沙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龙8国际
2022年8月16日
支持长沙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和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龙8国际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支持长沙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赋能强省会战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合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对标国际营商环境标准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导向,支持长沙市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有关部署,全面开展相关改革,力争纳入第二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一流的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到2026年,跻身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优异行列。
(一)推动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支持长沙市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力争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关键环节上实现重要突破,在数据要素相关基础制度上有显著进展,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支持长沙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破除包括省级层面在内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对迁入长沙市的企业,不得设置隐形障碍。支持长沙市率先实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先照后证”改革全覆盖;率先推行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一业一证”“承诺即入制”改革,试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率先试行强制注销。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沙市龙8国际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合力打造高能级政务服务。紧扣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企业群众获得感最强,全事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市域实现“一网通办”,全方位打造全龄友好政务服务体系。围绕个人出生、入学、就业、婚育、退役、建房购房、退休、身后等全生命周期,企业开办、用工招聘、缴费纳税、生产经营、破产注销等全生命周期,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全生命周期,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减少省级审批事项和权限,优化提升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水平,支持长沙市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切实提升政务服务速度;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民生工程,创新提供“免证办”“掌上办”“就近办”“帮代办”“上门办”等有针对性的便利举措,持续增强政务服务温度;支持长沙市率先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支持长沙市牵头推进长株潭都市圈“跨域通办”,率先“跨省通办”,不断扩大政务服务广度。(省政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协力营造高品位开放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支持外资新的开放领域在长沙市和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先行先试;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加大开放力度,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清理规范口岸收费,支持长沙市核准外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等,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降低外贸企业营商成本。支持长沙市扩大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工作,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贸易国家、RCEP成员国及中东欧国家等有经贸往来的企业为重点,高质量提高AEO企业数量。推进实施外国人来长工作“一件事一次办”,支持长沙市开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为外国人在长创业就业提供高效服务和生活便利。(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长沙海关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协同加强高水平法制保障。出台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有利于强省会战略的实施;已经施行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不利于强省会战略实施的,应当及时进行清理。督促长沙市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支持出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打击危害市场秩序和人民权益的违法行为。(省司法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支持拓宽自主发展空间
根据强省会战略实施需求,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大改革、高频急需,精准定向、协同联动放权赋权,到2026年,实现长沙市高质量发展所需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应放尽放,行政审批服务自主权大幅提升。
(一)赋予省级权限。按照“接得住、用得好、管到位”原则,分批赋予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动态调整完善放权事项。聚焦先进制造、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赋予长沙市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赋权目录见附件1)。优化赋权方式,推动更多权力事项“直接下放”。省直相关单位加强对权力承接单位的工作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赋强平台发展。全面赋予湘江新区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加强与相关国际通行规则对接,争取跨境电商、离岸贸易、工程机械二手设备出口等投资、贸易、金融规则在长沙片区先行先试。将赋予园区行之有效的相关权限按需赋予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等长沙市省级以上园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园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开展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省政务局牵头,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长沙海关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赋新监管体系。创新政府监管体系,支持长沙市建立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机制,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模式;推动精准监管,将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支持长沙市开展智慧监管,推行基于风险预警的监管新模式,率先实现政府监管“无事不扰、有事必应、无处不在”。支持长沙市应用“信用湖南”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等信息,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开展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便利市场主体高效修复信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联动推进数字化转型赋能城市治理
采取省市共建、共享、共促、共创、共管模式,推进数字化转型,驱动治理方式变革,推进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治理,赋能提升长沙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数字基础省市共建。统筹省市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财政资金,在建设基础数据库、加快社会数据汇聚、推进全流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建设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平台等领域形成省市协同工作合力,坚持集约共享、开放兼容,统筹推进基础设施、支撑平台、数据中心、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数据权益、交易流通、安全保护等基础性制度规范。(省政务局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省税务局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数据资源省市共享。进一步推动省市两级数据共享平台级联,建立省市数据共享机制。加快完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集群化改造,建设“省市互联、充分融合”的数据共享平台交换体系,全面支持多源异构数据多方式无障碍共享,以接口方式共享公安信息,为长沙市提供实时数据资源。对条件成熟、数据及时性要求高的业务领域,支持长沙市数据本地生产、本地应用,同步上传省级平台。对于国家统建系统,在遵循国家数据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国家相关部委,明确数据共享权限、条件、范围,推动数据有序共享应用。根据长沙市数据资源应用需求,梳理形成《支持长沙市第一批高频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清单》(附件2),并动态完善,通过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时回流相关数据资源。(省政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数据市场省市共促。紧扣数字经济、数字产业,联合探索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联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积极推动省市共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争取实现与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公共数据开放清单,依法依规推进公共数据采集标准化和开放管理机制,联合推动省市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数据资源有序开放。优先推进企业登记管理、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教育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在长沙市协同探索省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更好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为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提供算力支撑。指导长沙市建立首席数据官机制,探索数据治理经验,适时在全省推广。(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其他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数字场景省市共创。围绕政务服务、城市治理、社会运行、产业发展等,充分利用省市共同资源,协同塑造数字应用场景,支撑长沙市智能化、精细化、可视化精准治理。协同推进国家级智能社会治理、区块链、IPv6、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北斗规模应用等相关试点项目建设,开发数字应用场景,推进技术、模式、业态和制度创新。支持长沙市打造“无证明”城市,依规有序开放部省级证照数据接口,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质量“无证明”城市品牌。支持长沙市依托企业开办、纳税等省建平台建设符合本地实际的功能平台。支持长沙市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等经济领域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开展市域内“一卡通”就医等场景创新应用,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场景。(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长沙海关、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安全保障省市共管。支持长沙市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省市有关部门网络安全应急响应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重要信息系统保护,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提升网络安全支撑能力,为长沙市数字化转型提供可靠网络安全保障。支持长沙市探索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加快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推动网络安全核心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网络安全产业快速发展。(省委网信办、省政务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赋权指导,细化赋能举措,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赋权事项承接监管到位、数据资源共享运用到位、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到位。将支持长沙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情况纳入督查督办内容,省政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长沙市要加强对接,主动衔接,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数字转型改革,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相关情况及时报省政府。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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