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430102/2014-00226
- 所属机构:芙蓉区政府
- 机构地址:东二环路一段920号
- 联系电话:0731-89968953
- 负 责 人 :罗希奠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
一、主要职能
(一)街道工委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内社会单位,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加强街道及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及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工作;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7、组织、制定社区党建规划,协调指导社区单位党的组织和社区在职及离退休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
8、领导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
9、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10、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龙8国际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龙8国际部署的各项任务;
2、负责居民区、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3、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4、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5、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6、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7、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8、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
9、负责本辖区外来人口的综合管理和地区交通安全工作;
10、负责计划生育、统计、红十字会、信访、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
11、负责本辖区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 12、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3、制定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4、组建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本辖区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15、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16、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7、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18、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办理与群众、驻区单位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加强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进一步拓展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
2、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和企业信息采集、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
3、财政所
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承担一般预算资金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非税收入、国有资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管等工作,负责社区财务管理和指导;负责发改、财政、协税、金融、科技(科协、老科协)、商务、审计、工信、市场监督(工商)、楼宇经济、工商联等工作。负责街道机关工会、机关食堂保障工作。
4、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组宣、网信、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旅游、统战民宗、侨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学习、教育、宣传)等工作。
5、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人事、编制、劳资、绩效考核、文秘信息、群众工作、共青团、企业工会、老干、关工委、能耗、机关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
6、公共安全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党管武装、司法和依法行政、退役军人管理、禁毒、610、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指导街道网格化综合服务工作。
7、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市、区关于辖区发展重大建设规划的落实,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城管(爱卫)、环保、建设、交通、农林水、环卫、河长制、物业管理、提质提档、垃圾分类、防汛、人防、征地征收、棚改、国土、规划等工作。
8、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科教文卫、市场监管、残联、妇联、退役军人就业、卫生健康(药具管理)、教育、食品安全、红十字会、质检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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