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做好宣传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支持其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二)统筹经济发展。统筹落实市、区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整体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负责辖区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经济调查统计、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
(三)组织民生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行政审批便民化。
(四)推进平安法治。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有关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负责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和人民武装等工作。
(五)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物业管理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管理有关工作,营造辖区良好生活和发展环境。
(六)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支持和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动员辖区单位、各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和居(村)民参与基层治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合力。
(七)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芙蓉区火星街道办事处包括本级、内设机构、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生态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应急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办事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733.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33.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93.59万元,上升6.61%。主要原因是社区工作经费及社区惠民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733.5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852.4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2.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5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93.59万元,上升6.61%。主要原因是社区工作经费及社区惠民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733.5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852.43万元,占60.2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2.41万元,占21.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15万元,占15.17%;住房保障支出150.51万元,占3.1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133.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600.3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282.3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各条线工作支出、环卫所工作支出、社区工作支出、社区惠民工作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247.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增加10.13万元,上升4.26%。主要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4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4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5.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73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3.18万元,项目支出1,600.3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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