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龙8国际关于公布芙蓉区秸秆禁烧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5〕4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规定,现将芙蓉区秸秆禁烧区公告如下:
一、禁烧区范围。芙蓉区行政区面积42.7541平方千米,实行行政区域内全域耕地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政策,禁烧耕地面积为0.12万亩。
二、禁烧工作要求。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水稻、油菜、玉米、棉花等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内带有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的秸秆,按照《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执行。
长沙市芙蓉区龙8国际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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