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23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科学精准治污能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3年长沙市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科学精准治污能力不足”问题,已于2025年8月8日完成整改,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科学精准治污能力不足。与其他省会城市相比,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不足,全过程科技支撑能力基础薄弱。监测能力及数据应用短板突出,高精立体全面监测网络尚未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控不完善,数据应用滞后,运维质量有待加强;未建立大气环境大数据应用平台,多源数据的质控、汇总、综合应用等能力明显不足。2022年,长沙市PM2.5浓度在31个省会城市中排第24位;优良天数比例未完成省下达的目标;是全省6个未达标地级城市之一。
二、整改目标
建立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综合应用,以科技支撑、数字赋能,助力蓝天保卫战,有效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力争长沙市PM2.5浓度2025年达标。
三、整改措施
1. 加强监测网络建设,新建9个空气质量标准化街镇站和1个对比站,数据纳入街镇站数据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2. 每年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和尾气排放治理。
3. 将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各街道(园、局)及相关单位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讲评,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加强监测网络建设。芙蓉区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紧密对接市级监测网络建设要求,现已建成包含2个国控空气站、2个市控组分站、9个市控街镇空气站及1个比对站在内的立体化监测网络。通过系统化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为精准溯源污染成因、动态追踪污染传输路径及构建预警预报模型提供多维数据支撑。所有站点数据均接入街镇站数据管理平台实施标准化管理,实现数据质控、技术保障、审核评估等全流程电子化留痕,确保监测数据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同步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向属地街道分级开放系统权限,为构建精准执法、科学治污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奠定数据基础。
2、开展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芙蓉区委区政府以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进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加快产业、能源低碳绿色转型,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每年制定区级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推动2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完成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规范绩效分级管理流程,引导重点行业企业提级3家;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完成10家“散乱污”企业退出或转型升级,完成燃煤锅炉和生物质锅炉使用登记证依法注销任务31家;加快清洁运输扩面扩量,提高环卫、市政、邮政、公务用车等新能源比例;加大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力度,路检路查及入户检查近三年达到1860台(次);常态化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近三年抽检数量达356台(次),严禁国Ⅱ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芙蓉区范围内作业,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更换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动23家工地完成创A、创B工作;运用综合手段排查建立城市裸露地块清单,采取绿化、遮盖等措施完成50个(块)裸露地块整治;加强渣土运输管理,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加强路面巡逻和车辆检测,及时查处违规运输行为,不合格车辆禁止营运,杜绝沿途抛洒。
3、纳入绩效考核工作。区政府将蓝天保卫战工作全面纳入到绩效考核,实行周会商、月调度、季讲评、年总结的常态化工作模式,通过高频次、多维度的工作节奏持续压实空气质量改善责任。印发“芙蓉区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工作运行机制”方案,建立“会商-调度-督查-考核”的工作机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日常问题交办处置标准;定期对各街道、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考核,对工作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以区环委办、区蓝天办的名义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不断提升各部门履职主动性和工作效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芙蓉区委区政府将继续聚焦空气质量改善,深化大气环境大数据平台应用,健全考核问责机制,通过科技赋能与制度创新驱动,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长沙市芙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731-84683343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三段658号314办公室
长沙市芙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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